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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3-070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6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审核,并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6号)。

  2023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发行保荐书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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