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易方达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7030,场内简称:HGS300,扩位证券简称:沪港深300ETF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9月4日,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3年9月11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ETF增加东莞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3年9月5日起,本公司增加东莞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莞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证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0769-22115712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传真:0769-22115712
网址:www.dgzq.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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