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4日在青岛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秦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071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4日在青岛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日以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炳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072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麒麟”)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需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的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为提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厚股东回报,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2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4,307,8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29.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77.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0,389,830.6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610,146.8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JNAA5B016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注:本项目投资备案金额为52,259万欧元,投资总额按照汇率7.2062折算为376,587.25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2,791,905,309.58元。鉴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需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的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厚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 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当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年9月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合理利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针对公司使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森麒麟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海通证券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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