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至 2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
● 公司已于2023年8月29日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等业务,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至 2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8月29日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等业务,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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