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30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申屠德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82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
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第SG02标段投标。
近日,招标人发布了中标公示,浙江交工相关联合体为预中标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中标项目概况
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第SG02标段
1.拟中标项目名称: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第SG02标段
2.公示媒体: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zy.zwb.ningbo.gov.cn/cms/qtjyjggs/208659.htm)
3.招标人: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拟中标单位: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5.拟中标价:人民币1,866,366,666.00元
6.项目工期:1187日历天
7.公示期: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4日
二、对上市公司影响
中标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若上述拟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最终能否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署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83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合同一
(一)中标项目合同签署情况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下属公司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工宏途”)联合体中标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第EPC-03标段。近日,下属公司与项目发包方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签署相关合同协议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发包方情况
名称: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童锋发
注册资本:64,994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承担杭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航道养护和疏浚管理相关工作,承担交通应急抢险和战备保障工作,承担交通产业发展、ETC发展、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交通运输公益类综合体的服务管理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769号
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履约能力正常。
(三)合同主要内容
1.根据价格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壹拾陆亿柒任伍佰伍拾壹万陆任陆佰陆拾陆元(?1,675,516,666)。
2.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1)符合的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2)质量要求: a.设计质量要求:设计工作综合评价分值90分及以上: b.施工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且路况指标RQI≥93。
3.工程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完成、试运行、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5.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6.工期: (1)总工期: 33个月(1006个日历天,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7.联合体分工:浙江交工宏途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水土保持设施。三改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等施工任务。占施工总工程量的51%;先高路桥有限公司承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水土保持设施、三改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等施工任务。占施工总工程量的49%;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水土保持设施、三改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及专项设计等设计任务。
二、 合同二
(一)中标项目合同签署情况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工金筑”)中标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第TJ02标段。近日,下属公司与项目发包方嘉兴湖海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发包方情况
名称:嘉兴湖海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海潮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2800号办公楼二楼
嘉兴湖海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项目外,最近三年公司与其不存在类似业务。
嘉兴湖海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履约能力正常。
(三)合同主要内容
1.第TJ02标段主线由K6+777至K12+380,长约5.6km;以及连接线由LK0+000至LK1+916.698,长约1.92km;主线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120公里/小时,沥青路面,有武原枢纽互通立交1处。标段有特大桥3座,计长5608m,大中桥18座,计长4724m;小桥1座,计长16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亿柒任壹佰柒拾壹万伍任捌佰伍拾柒元(?1,571,715,857元)。
3.工程质量符合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标准。
4.工程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6.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7.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914日历天。
三、 合同三
(一) 中标项目合同签署情况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下属公司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工路建”)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土建第TJ-4标段。近日,下属公司与项目发包方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 发包方情况
名称: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晖
注册资本:156,008.7735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隧道、桥梁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管理、施救清障、清洗及收费服务;货物仓储(除化学危险品);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润滑油的销售;国内陆路货物运输代理;房屋、设备租赁;广告服务;旅游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日用品批发、零售。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736室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公司及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本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除本次交易外,最近三年公司与其不存在类似业务。
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履约能力正常。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第TJ-4标段由K49+871至K57+885,杨梅岭水库2号桥终点至岙里洋村(白龙潭桥起点),长8.014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12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标段桩号范围内包含:路基、路面[TJ-1至TJ-4标路面工程(桩号K15+085~K57+885),含路面病害处理、新老路面罩面]、桥涵、隧道、互通、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三改(含三改路面)、机电和房建涉及的预埋件及管线(不含穿线)预埋、服务区及所有站所的场地填筑等工程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主要结构物包括桥梁2046.5米/7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大桥1954.5米/5座,中小桥92米/2座,其中百亩洋大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T梁、钢砼组合梁),设隧道2244米/1座(隧道全长2244米,新建分离式单洞四车道隧道)等结构物。
2.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亿伍任柒佰贰拾贰万捌仟零伍拾壹元(?1,957,228,051)。
3.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5.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6.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45个月( 1370日历天)。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合同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协议而对相关当事人形成依赖。上述中标项目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存在原材料涨价、安全生产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79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
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辞职情况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1日收到下述人员的辞职报告:
1.公司董事长吴伟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位。辞职后,吴伟先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任职。
2.总经理申屠德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位,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等相关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长吴伟先生、总经理申屠德进先生的辞职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日,吴伟先生通过宁波汇众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825,277股,申屠德进先生通过宁波汇众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94,194股,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吴伟先生、申屠德进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吴伟先生、总经理申屠德进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新任人员情况
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申屠德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人事调整,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申屠德进:男,197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第四公路工程队技术员、工区主任、项目副经理,浙江省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常山205国道改建B标、申嘉湖J3标项目经理,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五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申屠德进先生通过宁波汇众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94,194股。申屠德进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申屠德进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8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定于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 提案1至9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 提案1至9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 提案1-9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3年9月18日下午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另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电话:0571-87569087
传真:0571-875693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邮编310051)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1
2.投票简称:浙交投票
3.提案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因工作变动原因,吴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吴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吴伟先生的辞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因工作变动原因,申屠德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等相关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申屠德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申屠德进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申屠德进先生的辞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长候选人简历,申屠德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公司董事会选举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询,申屠德进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申屠德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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