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126
债券代码:118031 债券简称:天23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艳红女士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127
债券代码:118031 债券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2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1日
至2023年9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及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9月18日16 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天合光能东区行政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
2、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天合光能东区行政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3001
电话:0519-81588826
传真:0519-85176003
联系人:陆芸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125
债券代码:118031 债券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新增
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天合分布式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布式能管”)按其所持有的11家项目公司各18%的股权比例为各项目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57.47亿元。
● 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分布式能管与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新能源”)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分布式能管因业务发展需要持有江苏家晟户用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等11家项目公司各18%的股权,为满足项目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需要,分布式能管拟按其所持有的11家项目公司各18%的股权比例为各项目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本次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方式与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及其子公司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 1:相关财务信息详见附件 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金融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华能新能源办理借款,华能新能源作为其控股股东将全权负责前述借款事项。如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届时需视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或由项目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或因项目公司控股股东良好资质而不要求担保。为保障项目公司按照借款合同之约定履行还款付息义务,分布式能管将持有的项目公司18%股权质押给华能新能源以担保项目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所负全部债务金额18%比例(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的履行,并配合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措施,担保金额不超过18亿元,质权存续期间同《借款协议》约定期间。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与华能新能源保持着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为进一步助力业务发展,华能新能源作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全权负责其借款事项,分布式能管按其18%的持股比例为项目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的对外担保事宜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宜,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的对外担保事宜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以及上述金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上市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附件 1:财务信息(分布式能管持有18%股权比例的11家项目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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