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2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被告拜费尔、公司提起上诉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为本诉一审被告一、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公司为本诉一审被告二,二审上诉人。
3、 涉案的金额:本诉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2,199,190元,其中返还货款9,300,000元,赔偿经济损失2,899,190元;反诉涉案的金额:拜费尔请求法院判令金棒公司继续履行拜费尔与金棒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4、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涉案金额合计12,199,190元,占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2.00%,所占比例较小,公司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20年公司已对该买卖合同确认了145万元的收入,利息和诉讼相关费用损失合计约97万元(暂按截至一审判决结果公告日测算,具体以实际付清之日为准)。本次诉讼事项尚未有最终结果,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未对该案计提预计负债,后续将根据最终生效判决结果再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 风险提示:由于本次诉讼事项尚未有最终结果,仍存在需部分甚至全部退还货款和赔偿经济损失及无法收回剩余货款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费尔”)收到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金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棒公司”或“原告”)起诉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1)粤0191民初19125号]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2021年10月,拜费尔向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同月,拜费尔收到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拜费尔管辖权异议申请;2021年11月,拜费尔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级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2021年11月,广州中级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广州市黄埔区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审理。2022年2月,拜费尔就与金棒公司的口罩《销售合同》买卖纠纷提出反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023年8月22日,拜费尔收到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支持解除案涉两份《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支持被告(反诉原告)拜费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金棒公司返还款项775 万元及利息(以775 万元为基数,自2020 年4月30 日起按照年息3.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支持被告二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反诉被告)金棒公司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拜费尔全部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本次上诉情况
近日,公司及拜费尔就一审判决结果依法提出上诉并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公司及拜费尔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公司、拜费尔的上诉请求如下:
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金棒公司与拜费尔于2020年4月22日签订的两份《销售合同》及2021年2月23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于2021年10月18日解除)和第五项[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拜费尔全部诉讼请求],改判拜费尔公司与被上诉人的《销售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继续履行,被上诉人完成提货;改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拜费尔公司因诉讼而支出的费用100,000元;
2、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被告(反诉原告)拜费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金棒公司返还款项775 万元及利息(以775 万元为基数,自2020 年4月30 日起按照年息3.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3、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公司对判决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4、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 三、本次上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涉案金额合计12,199,190元,占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2.00%,所占比例较小,公司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20年公司已对该买卖合同确认了145万元的收入,利息和诉讼相关费用损失合计约97万元(暂按截至一审判决结果公告日测算,具体以实际付清之日为准)。本次诉讼事项尚未有最终结果,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本次诉讼事项尚未有最终结果,仍存在部分或甚至全部未能收回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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