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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386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就有关主要事项明确如下:

  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择机发行,并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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