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康”)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和协议签署等事宜,实际担保发生时,由公司授权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穗银高最保字第0019号]),公司为中信银行广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美康之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二、 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5月6日

  (3)公司注册号码:2233688

  (4)注册地址:香港新界荃湾横龙街78-84号正好工业大厦15楼A座33室

  (5)法定代表人:胡冬根

  (6)注册资本:100万元港币

  (7)经营范围:一般贸易及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9)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恒美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经查询,恒美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据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6、保证担保的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60%。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或者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