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430,7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430,75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2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2年5月14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年1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3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前,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期权,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期权,合计放弃 54.00 万份股票期权。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51 人调整为 50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170.80 万份调整为 1,116.80 万份。
2、公司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以后,在办理首次授予部分期权登记前,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向其授予的18.00万份股票期权;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50人调整为4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16.80万份调整为1,098.80万份。
3、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265,000份,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该部分期权已注销完成,上表已剔除前述离职激励对象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情况。
4、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44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9月12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43.075万份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在转让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行权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5-5号),截至2023年7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4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7,632,555.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2,430,7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201,805.00元。
2、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数量为2,430,750股,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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