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9月6日15时30分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于2023年9月1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董事孙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王庆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3年9月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305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决定提名宋德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德润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六日
附件:
宋德润先生简历
宋德润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现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宋德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德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305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的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其首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1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一楼1103室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峰、胡远航
电 话:0551-62661906
传 真:0551-62661906
邮政编码:230031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8
2、投票简称:合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份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日期: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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