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先生以及股东平阳诚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提交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为更好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上述股东自愿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承诺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承诺函具体内容:
1、自本承诺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2023年9月7日至2024年3月6日),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尤小平以及股东平阳诚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在上述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产生新增股份的,对新增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对控股股东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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