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6号公司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少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146,054,6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95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9,653,9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5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26,400,7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59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股份4,667,2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9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406,4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53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26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46%。
3、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通过向参股子公司管理层股东转让部分股权进行股权激励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58,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0%;反对18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6%;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1,5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070%;反对18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559%;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建民、盖宇静;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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