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9 证券简称:卓创资讯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北京路18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虎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叶秋菊女士主持。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45,00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0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643,7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07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2,360,7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93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0,859,7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09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418,6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3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8,441,1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068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56,8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3%;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毛海龙、冯燕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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