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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整改报告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发送的《关于对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对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并召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讨和全面自查,并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现将公司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整改安排

  为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决定书》的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整改小组组长,组织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负责实施自查、整改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同时,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组织财务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决定书》中所提及的事项进行核查、落实。经过多次沟通讨论后,形成整改方案,并逐步完成相关事项整改工作,完善公司治理,做到切实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获取的投资收益为2,018.94万元。在编制2022年年度报告时,参考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中关于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的规定,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投资收益全部认定为经常性损益。然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之“二、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公司在对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方面存在偏差,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获取的投资收益中1,716.10万元认定为经常性损益,导致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归母净利润”)披露不准确。

  (二)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1、及时更正会计处理差错,降低违规事项负面影响

  2023年7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的补充及更正公告》,将购买结构性存款获取的投资收益1,716.10万元调整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并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将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归母净利润由860.19万元更正为-855.91万元,调减金额1,716.10万元。在后续会计处理中,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做好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审核认定,杜绝此类会计差错再次发生。

  2、强化合规意识,增加相关人员学习培训力度

  公司将采取自学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增强董监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合规意识及信息披露专业知识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正在组织外部专业合规顾问机构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生产、财务、研发、采购、销售、人事行政等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合规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专题培训,加强对相关人员对于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提高专业水平,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督促相关人员加强自我学习,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3、强化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内外部审计力度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对本次信息披露过程中不准确问题进行了严肃的审查与检讨,并进行相应的完善和整改,公司今后将着力提升内控水平,内部审计部门将每季度审查非经常损益列报情况,并形成检查报告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同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约束力度,要求其提升审计报告编制质量,确保公司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及会计准则规定谨慎的披露信息,避免此类问题发生。同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职责,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机构的日常沟通,强化对内控运行情况的监控和指导。

  整改责任人/部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

  完成情况:

  1.及时披露《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的补充及更正公告》,向市场传递准确的公司经营信息。

  2.根据制定的整改措施,协调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生产、财务、研发、采购、销售、人事行政等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合规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专题培训,加强对相关人员对于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提高规范运营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

  3.召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沟通机制和工作要求,加强公司内控管理。

  4.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总结

  本次违规事项主要是由于公司内部对于相关法规理解偏差所致,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分析了之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整改。在后续工作中,公司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加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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