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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3年9月12日起对旗下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同时对《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自2023年9月12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根据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如下所示:

  (一)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000589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2、赎回费

  对于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注:赎回费的计算中1年指365个公历日。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新增加的份额),基金代码:019440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对于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台(含移动终端平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为确保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及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本次因增加C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余因基金管理人信息变更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亦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相关事宜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修改托管协议,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2:《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进行相应修改。

  3、投资者可拨打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或登录公司网站www.epf.com.cn,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

  附件1: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2: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于2023年9月1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2-8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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