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提升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由托管人结算模式调整为券商结算模式,并相应修订《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
自2023年9月11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调整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相关工作。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调整后,本基金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结算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场内证券交易结算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调整并相应修改《托管协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因调整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拟对《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根据事实性信息更新本基金《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调整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修订情况,在《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将更新后的文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披露。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公司网址:www.htamc.com.cn
客服电话:4001-666-916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并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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