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10日收到总经理赵晖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赵晖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赵晖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10日收到总经理赵晖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赵晖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赵晖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赵晖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董事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童普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童普江先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履行公司董事职责的要求。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童普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童普江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童普江先生简历
童普江先生于2005年8月至2015年6月历任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装备”)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部长、制造总厂厂长;于2015年6月至2022年4月历任铁建装备副总经理、总经理;于2017年9月至2023年9月担任铁建装备执行董事;于2023年9月至今担任铁建装备非执行董事。童普江先生本科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研究生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
截至本公告日,童普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铁建装备非执行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童普江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3-041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27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线88号铁建重工一号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7日
至2023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1已经公司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因全体董事、监事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均已回避表决,提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已经公司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及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线88号1号楼202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佳奇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线88号铁建重工
邮编:410100
电话:0731-84071749
传真:0731-84081800
(二)会议费用
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无其他费用。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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