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小滨先生主持,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50)。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3-048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长杨明华先生因公请假,未能出席(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监事会。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4人,实到3人,监事长杨明华先生因公请假,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选监事郑小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3-049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房地产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0次。

  (2)43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慧,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正峰,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正峰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李慧最近3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李慧、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正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实际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公司2022年度审计收费为5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市场原则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经与中审众环协商,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4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90万元),相较2022年度审计费用下降7.55%。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及专业判断,并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2022年度年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认为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较好的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023年5月4日,国家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下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因连续聘用中审众环已满8年,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组织开展了中审众环审计服务质量评价,并征询了相关单位意见,均无异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2023-050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互联网金融大厦C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7日

  至2023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9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现场会议登记采用现场登记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会议登记日于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会议登记,或采用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记文件进行登记。信函登记需经公司确认后生效。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21日—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接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6层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3年9月26日17:0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6层;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70203,电话:0898-69960275。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