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3-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栋8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明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 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元(海口)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振强律师、武千姿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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