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由于工作原因,独立董事蔡建文先生、蔡啟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由于工作原因,监事陈海燕女士、王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顾月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5.01、议案5.02、议案5.0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开放、张雨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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