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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3-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89号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玉田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2,552,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37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8,028,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48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2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9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2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0%。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以现场参会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528,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2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6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52%;反对2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528,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2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6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52%;反对2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528,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2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6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52%;反对2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王玉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28,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08%。

  表决结果:王玉田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石章琴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28,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7%。

  表决结果:石章琴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姚作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28,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08%。

  表决结果:姚作文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沈建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28,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08%。

  表决结果:沈建中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张建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28,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7%。

  表决结果:张建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6.01《选举朱大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28,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08%。

  表决结果:朱大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02《选举阳菊梅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28,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7%。

  表决结果:阳菊梅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姚佳律师、李聪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3-067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在越南投资设立境外控股子公司并建设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

  及消费电子连接器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发改委、商务部门等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及取得越南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或登记,取得前述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及项目推进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与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合作,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2、本投资项目可能受到国内外市场、贸易、汇率、国际政治环境、经济形势以及越南当地法律法规、政策、商业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汇率波动风险等,公司已经制定一系列风险预案,积极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

  3、本投资项目中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同时,未来宏观经济、市场形势等变化也可能对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一、 投资概述

  随着全球变暖、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世界各国大力推广以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为主的绿色能源,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环节迎来了较大的发展机遇,近年来全球光伏市场保持了持续的高速增长,带动了光伏发电组件的行业市场和产业链的快速发展。面对当前光伏行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凭借自身在连接器领域的多年技术积累以及光伏产业链专业团队的加入,目前已通过自主研发突破、成功试产了光伏连接器、接线盒等光伏组件的重要零配件产品,开始向部分国内主流光伏组件厂商测试和验证导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国内光伏组件头部企业多数在越南投资建厂,同时公司主营业务3C消费电子行业的全球产业链格局发生变化,核心客户的供应链往东南亚迁移,特别呈现在越南聚集的趋势。

  基于上述背景,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越南投资设立境外控股子公司并建设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及消费电子连接器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鸿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鸿誉科技”)与羲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羲和香港”)在越南共同出资设立鸿誉光能(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鸿誉光能”),并由越南鸿誉光能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及消费电子连接器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3,400万美元。上述项目实施尚需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及取得越南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或登记,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相关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三方基本情况

  (一)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玉田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成立日期:2003年6月27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6,670,000元

  6、住    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89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电机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新加坡全资子公司鸿誉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鸿誉科技有限公司

  HONY TECHNOLOGY PTE.LTD.

  2、企业类型:私有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时间:2023年7月13日

  4、注册资本:新加坡币20,000元

  5、注册地址:新加坡市罗宾逊路120号13-01室

  6、经营范围:多种类产品的批发贸易。

  7、股权结构: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鸿誉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香港润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润田”)持有鸿誉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注:

  1、香港润田为鸿日达全资子公司。

  2、香港润田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待国内相关政府部门审批获得许可后,鸿日达与香港润田将对新加坡鸿誉科技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新加坡币20,000,000元,其中鸿日达出资额为新加坡币19,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95.00%;香港润田出资额为新加坡币1,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5.00%。

  4、上述增资行为完成后,新加坡鸿誉科技再将与羲和香港在越南共同出资设立越南鸿誉光能。

  (三)羲和香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羲和香港有限公司

  SUNNA (HONG KONG) CO.,LIMITED

  2、公司编号:2871404

  3、登记证号码:71148596-000-09-22-1

  4、企业类型:私有股份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港币10,000元

  6、注册地址:香港北角渣华道191号嘉华国际中心11单元27楼

  7、业务性质:光伏产品、机器设备和其他商品的销售和咨询服务(含互联网)。

  8、实际控制人:田梦可持有羲和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实际控制人。

  羲和香港及其实际控制人田梦可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新设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鸿誉光能(越南)有限公司

  HONY SOLAR (VIETNAM) CO., LTD.

  2、注册资本:美元20,000,000元

  3、注册地址:越南太平省太平市陈兴道坊阮德景工业区DS区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光学仪器和设备制造、消费电子元器件制造、通讯设备制造、光伏电池和组件制造及相关销售。(以越南有权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6、股权结构及认缴情况:鸿誉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430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1.50%;羲和香港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570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8.50%。

  注:

  1、上述内容为暂定信息,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上述企业设立完成后,鸿日达将通过新加坡鸿誉科技间接持有越南鸿誉光能71.50%股权。

  2、鸿日达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尽快办理发改委、商务部门等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手续,在中国境内相关审批和备案事项完成后,将由新加坡鸿誉科技和羲和香港在越南办理越南鸿誉光能注册设立的政府登记程序。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鸿日达、羲和香港、新加坡鸿誉科技于近日签署了《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加坡鸿誉科技有限公司与羲和香港有限公司关于在越南合资设立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羲和香港有限公司

  丙方:鸿誉科技有限公司

  1、乙方与丙方对拟设立越南鸿誉光能的认缴出资额和持股比例情况:

  

  2、越南鸿誉光能公司治理

  越南鸿誉光能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会是目标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越南鸿誉光能执行董事由甲方和丙方提名的人员担任,执行董事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具体执行股东会的决策和公司治理事宜,并监督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管理层的日常运营工作。

  越南鸿誉光能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乙方提名的人员担任,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和丙方提名的人员担任。

  3、投资合作协议的生效条款

  本投资合作协议自甲、乙、丙叁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时起成立,通过甲方董事会审议、及发改委、商务部门等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手续后生效。

  4、违约/缔约过失责任

  本投资合作协议的签约各方共同确认并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合作协议所作的任何一项约定,或者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均构成对合作协议的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同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就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及消费电子连接器生产基地项目

  2、投资主体:鸿誉光能(越南)有限公司

  3、实施主体:鸿誉光能(越南)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越南太平省太平市陈兴道坊阮德景工业区DS区

  5、建设周期:6个月

  6、建设内容:投资建设年产1.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及接线盒生产线、年产3亿只消费电子连接器及零配件自动化产线。

  7、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400万美元,除各方到位注册资本金2,000万美元以外,由鸿日达以自有资金出资1,400万美元。投资回收期约24个月(含建设期6个月)。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合作方羲和香港在光伏行业产业链已深耕多年,拥有一支完整的、优秀的、具有多年行业经验的光伏组件研发、生产及销售团队,能帮助公司快速搭建专业技术和管理团队;羲和香港在越南当地已有多年光伏组件的生产经营经验,在行业里、特别是海外市场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并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这些优势为本次投资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公司也将在资金、管理、技术等方面给予项目大力支持,加强与羲和香港在产品开发、技术研发、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公司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及消费电子连接器生产基地项目,一方面可以加快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提高就近服务客户的能力,提升公司在经济全球化大环境下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本次投资完成后可新增年产1.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及接线盒、年产3亿只消费电子连接器及零配件的生产能力,将进一步优化公司光伏组件产品的生产能力及产品结构,增强消费电子连接器相关高端产品的供应能力,有效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海外市场占有率以及整体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规划。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尚需一定的时间,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1、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发改委、商务部门等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及取得越南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或登记,取得前述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及项目推进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与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合作,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2、本投资项目可能受到国内外市场、贸易、汇率、国际政治环境、经济形势以及越南当地法律法规、政策、商业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汇率波动风险等,公司已经制定一系列风险预案,积极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

  3、本投资项目中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同时,未来宏观经济、市场形势等变化也可能对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境内外相关行业政策导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3-066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王玉田先生(董事长)、石章琴女士、姚作文先生。

  独立董事:沈建中先生、张建伟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上述5名董事(简历详见附件)组成,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建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玉田先生、沈建中先生、姚作文先生;王玉田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张建伟先生、沈建中先生、姚作文先生;张建伟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沈建中先生、张建伟先生、姚作文先生;沈建中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建伟先生、沈建中先生、王玉田先生;张建伟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王玉田先生,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张建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朱大伟先生(监事会主席)、阳菊梅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刘淑芳女士。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聘任王玉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张光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陈大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聘任丁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陈大卫先生、证券事务代表丁艳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7379860

  传    真:0512-57379860

  邮    箱:hrdzq@hrdconn.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89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占世向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占世向先生与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占世向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王玉田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6月毕业于湖南邵阳学院,专业为模具制造与设计。2001年7月至2005年7月先后于深圳隆腾科技电脑厂、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任昆山康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07年7月至2009年5月,任上海希尔盖电子有限公司连接器事业处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4年6月,任职于昆山鸿日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6月至2020年9月,任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玉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799,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0%。王玉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石章琴女士为夫妻关系。王玉田、石章琴与公司股东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昌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玉田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石章琴女士: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4月至2008年10月于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任行政助理。2008年11月至2013年期间先后开办并经营昆山开发区信杰五金商行、昆山市玉山镇新恩迪五金商行。2011年11月至2015年9月,任职于昆山鸿日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8月至2020年9月,在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现任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石章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石章琴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王玉田先生为夫妻关系。王玉田、石章琴与公司股东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昌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石章琴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姚作文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历任深圳隆腾科技电脑有限公司课长、昆山捷讯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课长、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现任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作文先生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姚作文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沈建中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8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中国银行;2011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职于华夏银行;2017年11月至2019年12月曾任职于苏州膜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2020年1月至今,任佛山市南海区苏科大环境研究院副院长;现任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沈建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建伟先生: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8月至2013年12月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证券部高级经理;2015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融资部业务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审计部授薪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建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朱大伟先生:198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连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模具生产主管,2016年3月至2020年9月,任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模具生产主管。现任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模具生产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朱大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朱大伟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阳菊梅女士: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3月至2011年3月,任惠乐(昆山)电子有限公司业务助理,2011年4月至2014年7月,任昆山鸿日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计划员。2014年8月至2016年4月,任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资材主管。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任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计划课长。现任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生产计划课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阳菊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阳菊梅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淑芳女士: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7 月至2009年9月,任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组长。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任昆山鸿日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经理。2014年8月至2020年9月,任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经理。现任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淑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淑芳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玉田先生:简历详见前述“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内容。

  张光明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

  7月至1998年4月,任国营长江动力机械厂技术员。1998年4月至2002年3月,任富士康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工程部主管。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任深圳隆腾科技电脑厂工程部主管。2004年4月至2009年8月,任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主管。2009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昆山捷讯腾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翊腾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事业处总经理、副总经理。2015 年7月至2020年9月,任职于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现任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光明先生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光明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大卫先生: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商科硕士研究生,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1年10月至2015年4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高级经理;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任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负责人、投资总监、美国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2020年8月至2021年5月,任苏州汇涵医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任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陈大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大卫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丁艳女士:199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年7月毕业于常州大学,专业为会计学。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任职于三江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2021年5月至2023年5月,任职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3年6月,任职于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3年7月入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丁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丁艳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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