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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 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3-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389,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1%。本次股份质押后,苏同先生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2,820,241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9.56%,占公司总股本的20.85%。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705,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4%。本次股份质押后,姜香蕊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6,649,7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0.09%,占公司总股本的6.57%。

  ●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企管”)系公司控股股东苏同持股100%企业,华扬企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742,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9%。本次股份质押后,华扬企管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9,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6.24%,占公司总股本的7.50%。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华扬企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13,838,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4%。本次股份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88,469,941股,占其持有股数的77.72%,占公司总股本的34.92%。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获悉苏同先生、姜香蕊女士、华扬企管于2023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上述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4,4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2.6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5.70%,对应融资余额为8,50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前述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3,019,941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9.01%,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3.03%,对应融资余额为19,00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投资收益、股票红利等其他收入。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不会对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三、资金偿还能力、可能发生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苏同先生、姜香蕊女士、华扬企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3-06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范雪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范雪莉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11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范雪莉,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市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曾任职于北京国际邮电局;现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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