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年产18万吨特种纸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截至2023年8月31日,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17,224.00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净额2,081.20万元以及未置换的发行费用60.86万元),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合计金额17,224.0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外该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13,949.1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鉴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部分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13,949.1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待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再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10.45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18元,共计募集资金8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83.0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1,416.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2.7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1,234.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9号)。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 截至2023年8月31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未置换金额”指尚未置换的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共开设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东源支行无公章,亦无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由上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另外,募投项目涉及的主要设备造纸整机市场价格较公司预估拟投入募集资金时有所下降,使得公司节约了一定的设备成本;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截至2023年8月31日,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17,224.00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净额2,081.20万元以及未置换的发行费用60.86万元),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合计金额17,224.0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外该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13,949.1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鉴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部分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13,949.1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待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再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上述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已建成并投产的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旺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年产18万吨特种纸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且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华旺科技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旺科技将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特种纸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28日14:00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8日
至2023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和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3 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 号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蕾
联系电话:0571-63750969
传真号码:0571-63750969
电子邮箱:hwkjdmb@huawon.cn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7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钭江浩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7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湘玲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