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合煦智远诚正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均设置了30天最短持有期限,在此持有期内,投资者认/申购或转换转入的相应基金份额不允许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当投资者持有时间小于30天时,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当投资者持有时间大于等于30天(含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起始日为2023年10月9日。
2 日常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 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下同),超过1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 元,超过1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所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除前述直销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所适用的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模式。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应当一同赎回,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该类基金份额强制赎回。
4.2 赎回费率
(1)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0天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10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 1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
(3)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 日常转换业务
6.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是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外扣)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按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用差异情况 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具体转换费用 组成如下:
(1)赎回费用:
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
(2)申购费用补差: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补差费。
6.2 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6.3 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注: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可转换。
6.4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 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行为;基金转 换的两只基金必须为同一注册登记人登记存管的基金份额,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 别之间不可转换;
(2)基金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3)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4)本公司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在转换申请当日规定的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可撤销基金转换申请。
(5)单个投资者交易账户发起基金转换申请时,若某笔转换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该产品规定的最低份额持有标准时,该笔转换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6)转换费用的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即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按照分笔申请分别计算转换费用。
(7)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含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结果,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8)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2)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7.2 其他销售机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具体代销机构信息请参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代销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情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上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管理人联系。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983-5858(免长途费)、0769-22825858
网址:www.uvasset.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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