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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景气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份额总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份额总量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网点查询认购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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