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1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数据内容,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并更新了相关申请文件,现根据规定对修订后的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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