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以下简称“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监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81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73,147,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620,2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179,543.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7,440,680.1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218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众源新材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发行结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周期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意见,确认可以采取票据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填制内部用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内部用款申请单履行支付,并建立票据支付台账;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后,公司于次月15日前将上月以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票据支付及置换情况汇总表,抄送保荐机构;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5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81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73,147,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620,2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179,543.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7,440,680.1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218号)。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公司总股本由243,824,000股变更为316,971,200股,注册资本由243,824,000元变更为316,971,200元。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5日、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446,126,414.82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81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73,147,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620,2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179,543.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7,440,680.1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218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620,2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179,543.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7,440,680.11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30,000,000.00元。根据《众源新材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发行结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851号)确认,截至2023年9月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46,057,408.03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69,006.79元(不含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46,126,414.8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46,126,414.8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金额为446,126,414.82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851号),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851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众源新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6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6月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故公司未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但同时,公司决定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实施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近日,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
截至2023年6月30日,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6,099,695.18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8,851,113.89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3年9月11日,公司总股本316,971,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394,240.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7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铜业”)、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永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永杰铜业、芜湖永杰本次拟向银行申请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32,000万元人民币,由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为上述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3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3年9月11日,已实际为永杰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500万元,已实际为芜湖永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9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36,862.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18.76%。芜湖永杰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全资子公司永杰铜业、芜湖永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芜湖永杰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前期已为芜湖永杰向该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新增后,担保额度增加至19,000万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担保预计中,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为项目贷款授信,其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年,其他各项担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决定并办理具体对外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年
注2: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注3:上述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注4:上述最近一期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3664201163P
成立时间:2007年07月05日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封全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黑色金属的板、带、管、棒、排、线材的生产、销售及加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9,934.95万元,负债总额24,469.52万元,净资产25,465.4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1,989.72万元,净利润5,322.7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0,235.66万元,负债总额45,573.49万元,净资产34,662.16万元,2023年1-6月份营业收入45,169.83万元,净利润3,151.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永杰铜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二)公司名称: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3MA8PAC554Y
成立时间:2022年08月01日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秋浦大道11号
法定代表人:陶俊兵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357.86万元,负债总额3,487.02万元,净资产870.8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387.02万元,净利润20.8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565.58万元,负债总额16,459.23万元,净资产2,106.35万元,2023年1-6月份营业收入45,764.83万元,净利润85.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芜湖永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杰铜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永杰铜业、芜湖永杰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9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36,862.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18.7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24,862.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08.35%,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拟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服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服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具体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机构为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保理金额及期限: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保理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盘活公司应收账款,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9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或“公司”)于2023年9月1日通过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封全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及《众源新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1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 拟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根据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5日、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81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73,147,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620,2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179,543.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7,440,680.1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218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620,2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179,543.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7,440,680.11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30,000,000.00元,现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5日、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众源新材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9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8日
至2023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9月13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详见附件 1)。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9:00--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奚海波
联系电话:0553-5312330
传真:0553-5315738
邮箱:ahzyxcl@126.com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48号
邮编:24100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日通过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成强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2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借款对象: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铜业”)、芜湖众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铝箔”)
●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众源新材”)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年产10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及5万吨铜带坯生产线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的实施主体永杰铜业提供不超过41,000万元借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年产5万吨电池箔项目(一期年产2.5万吨电池箔)”的实施主体众源铝箔提供不超过19,000万元借款。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5年。到期后,如借款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发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滚动使用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永杰铜业、众源铝箔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5年。到期后,如借款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发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滚动使用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81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73,147,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620,2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179,543.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7,440,680.1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218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众源新材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发行结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年产10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及5万吨铜带坯生产线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的实施主体永杰铜业提供不超过41,000万元借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年产5万吨电池箔项目(一期年产2.5万吨电池箔)”的实施主体众源铝箔提供不超过19,000万元借款。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5年。到期后,如借款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发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滚动使用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具体事宜。
三、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3664201163P
成立时间:2007年07月05日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封全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黑色金属的板、带、管、棒、排、线材的生产、销售及加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9,934.95万元,负债总额24,469.52万元,净资产25,465.4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1,989.72万元,净利润5,322.7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0,235.66万元,负债总额45,573.49万元,净资产34,662.16万元,2023年1-6月份营业收入45,169.83万元,净利润3,151.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永杰铜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二)公司名称:芜湖众源铝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8NWAAJ3M
成立日期:2022年03月29日
公司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封凯荣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092.98万元,负债总额73.42万元,净资产7,019.55万元,2022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50.4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528.89万元,负债总额8,562.11万元,净资产7,966.77万元,2023年1-6月份营业收入109.73万元,净利润-52.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众源铝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四、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永杰铜业、众源铝箔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永杰铜业、众源铝箔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五、本次借款后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永杰铜业、众源铝箔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永杰铜业、众源铝箔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众源新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众源新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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