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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审批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公司及子公司未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亦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包括2023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接受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及其配偶崔小琴女士、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2023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都矿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分别与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银都矿业上述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银都矿业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赵庆先生、李元春女士为银都矿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分别与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赵庆、李元春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债务人: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8,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银都矿业本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接受上述关联人提供的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4.37%;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20.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97%。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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