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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 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09月14日起增加浙商证券为鹏华中证车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智能网联汽车ETF,基金代码:159872)、鹏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50ETF,基金代码:159681)、鹏华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粮食ETF,基金代码:159698)、鹏华国证ESG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ESGETF,基金代码:159717)、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鹏华沪深300ETF,基金代码:159673)、鹏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油气ETF,基金代码:159697)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stocke.com.cn、95345)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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