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3-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召集,并于2023年9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9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李变芬、副董事长刘保记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霍振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03)。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3-10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3日下午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3年9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海良主持,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监事会同意聘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3-102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拟变更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业务发展等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天职国际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17838号)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17838-1号)。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4)历史沿革: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A座14-16层
(6)业务资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20年11月2日,已在财政部、证监会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
(7)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8)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情况: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未加入任何国际会计网络。
(9)业务信息: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4.2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07亿元。2022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10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10)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数共有875人。其中,合伙人44人,注册会计师32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7人。
(11)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C38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26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33制造业—金属制品业、C35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F52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0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8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龚瑞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多奇,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美红,2009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年3月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2家,挂牌公司33家。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龚瑞明、武多奇和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美红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检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苏亚金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公司拟就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苏亚金诚支付105.0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4.5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40.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职国际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17838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业务发展等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苏亚金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天职国际和苏亚金诚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进行了审查,认为苏亚金诚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苏亚金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苏亚金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苏亚金诚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职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职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3-103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3年9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3、特别说明
(1)议案1.00须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9月28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传真:0510-87698298。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丹萍;
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0510-87698298;
会议联系邮箱:zccable002471@163.com。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71。
2、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3年9月28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5、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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