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东证监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2023 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 15:45至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韩桃子女士、总经理丁晨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梁丹妮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谢文彬先生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4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9日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5日。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韩桃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丁晨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扬羽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谢文彬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肖世练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邓延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梁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王广旭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1-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1人,并分别投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监事会换届和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 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1) 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须于2023年10月8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35;电话:0755-83139666;邮件:stock@sz002141.com。
(4)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秋萍电话:0755-83139666邮件:stock@sz002141.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5. 注意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七、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41
2. 投票简称:贤丰投票
3. 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监事会换届和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时,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监事。
一、关于监事会换届和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经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及候选人本人同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广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谢凤妹女士、黎展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并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现任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13日
附件: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一、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广旭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青海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省运输管理局计财科长、深圳市蛇口企业集团审计监察部副部长、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企业科科长、深圳惠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曾任深圳市南山区人大代表/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委员。现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顾问及注册会计师。2019年9月起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2019年10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王广旭先生(一)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自然人;(三)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谢凤妹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曾就职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入职公司。2019年9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黎展鹏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就职于恭城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恭城源明矿业有限公司,2015年加入公司。2020年1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谢凤妹女士、黎展鹏先生(一)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自然人;(三)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40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具备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事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北京兴华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北京兴华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 机构信息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梁修武,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贤丰控股002141、天晟新材300169,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斌,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天晟新材300169,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 项目质量复核人:时彦禄,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8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梁修武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 独立性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根据业务类型、风险评估等原则确定本期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不变。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名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北京兴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经验和资质,符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北京兴华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经验和资质,有利于保障和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 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报备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 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5.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 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2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桃子女士、丁晨先生、张扬羽女士、谢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肖世练先生、邓延昌先生、梁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附件: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韩桃子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曾先后任职于马鞍山市慈湖供销合作社财务负责人、马鞍山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财务科长、广东三江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担任广东中贤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2年4月至2017年8月担任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20年5月21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2019年9月18日起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2.丁晨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多家商业银行,具有二十多年金融机构从业及管理经验;自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任职于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6月起任职于公司,2020年10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2月15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
3.张扬羽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行政总监、监事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21日起任公司董事。
4.谢文彬先生:1977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上海盈尊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百安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领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连上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自2014年9月起任职于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财务总监。2019年9月18日起任公司董事,2019年9月27日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自然人;(三)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肖世练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供职于广州海关、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现任职于广州健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邓延昌先生:194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辽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院长、国家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监审专家、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000975.SZ)独立董事。2020年1月2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3.梁融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自2005年6月执业至今,执业经验逾10年,曾先后在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曾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2020年5月起兼任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115.SZ)独立董事,2022年1月起兼任深圳市一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366.SZ)独立董事,2020年5月2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一)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自然人;(三)未持有公司股份;(四)已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梁融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经通过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声明: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 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梁融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5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肖世练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经通过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声明: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 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肖世练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3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邓延昌 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经通过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声明: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 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邓延昌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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