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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达诺”)因买卖合同纠纷及代理进出口合同纠纷,将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迈科”)、深圳迈科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迈科”)及何金碧列为被申请人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根据仲裁主体不同,公司共分为四起案件申请仲裁,并已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依据厦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部分裁决书》,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7、2023-41号公告以及相关定期报告。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诺收到厦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四份《裁决书》(厦仲裁字20230066号-20230069号)。厦门仲裁委员会结合前期《部分裁决书》执行结果,作出裁决如下:

  1、解除上海信达诺与深圳迈科签订的两份《电解铜采购合同》及公司与深圳迈科签订的两份《电解铜采购合同》;

  2、深圳迈科向上海信达诺支付货款1,771.21万元;

  3、西安迈科及深圳迈科向公司及上海信达诺分别支付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律师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财产保全费等;

  4、仲裁费由西安迈科及深圳迈科、公司及上海信达诺分别承担部分;

  5、西安迈科、何金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裁决为终局裁决,本次裁决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将视本事项后续进展而定,本次仲裁事项的最终利润影响以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厦门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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