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5 证券简称:南网储能 编号:2023-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2号广东蓄能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刘国刚董事长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长刘国刚,董事李定林现场出席,董事刘静萍、曹重、江裕熬以视频方式出席,独立董事杨璐、胡继晔、陈启卷以视频方式出席,董事吕志因工作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胡伏秋、监事杨昌武以视频方式出席,监事杨伟聪现场出席。
3、 董事会秘书钟林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伟康、徐玲玲、任菡筠
1、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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