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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 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安守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1,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30%;总工程师尹彭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2,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75%;副总经理马云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2,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78%,合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898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安守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00,4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32%;尹彭飞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65,5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69%;马云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8,21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45%。

  2023年9月15日,公司分别收到安守冰先生、尹彭飞先生、马云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9月15日,安守冰先生、尹彭飞先生、马云生先生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内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部分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安守冰先生、尹彭飞先生、马云生先生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未实施减持。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未实施减持。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因安守冰先生、尹彭飞先生、马云生先生结合自身情况和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拟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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