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ST起步 公告编号:2023-09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街道湖盛大厦1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丽红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达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廖应海先生、独立董事李有星先生、独立董事池仁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阳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监事余军伟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盛旺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饶聪美女士列席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孙兵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起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为回避表决议案,持有“起步转债”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肖宁、鲍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ST起步 公告编号:2023-095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1号),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5,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802,415.0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9,197,584.9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6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6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兴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鉴于“婴童用品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系起步股份全资子公司青田小黄鸭婴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田小黄鸭”),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及青田小黄鸭于2020年5月1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东兴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2023年7月4日,公司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7月3日,公司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7月3日,公司与子公司青田小黄鸭、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023年9月1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浙江起步云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云起)、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鉴于青田小黄鸭是募投项目“婴童用品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于近日已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专户账户(33100010201000009481)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至募集资金专户(33100010201000009507),用于对青田小黄鸭进行增资。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现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ST起步 公告编号:2023-096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1号),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5,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802,415.0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9,197,584.9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6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6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公司资金业务便利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起步云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云起”)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一”)
浙江起步云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保荐机构”)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13000006290,截至2023年9月15日,专户余额为695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智慧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_/ 年_/ 月_/ 日,期限_/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方、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时迪、邓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二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甲方一、丙方。
(六)、甲方二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二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一、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二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 8 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 浙江 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二备用。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ST起步 公告编号:2023-098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
“起步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的转股价格:10.55元/股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2.60元/股
“起步转债”于2023年9月18日暂停转股,本次转股价格修正实施日期为2023年9月19日。
一、本次向下修正“起步转债”转股价格的依据
(一)“起步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1号《关于核准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起步股份于2020年4月10日公开发行了5,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0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15号《关于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同意,公司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起步转债”,债券代码“113576”。
2020年6月5日,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起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95元/股调整为10.5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起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根据有关规定和《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起步转债”自2020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10.55元/股。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股价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29日期间,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8.9675元/股)的情形,触发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二、本次向下修正“起步转债”转股价格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起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起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三)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起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起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55元/股,向下修正为2.60元/股。
三、本次向下修正“起步转债”转股价格的结果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47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46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30元;股票面值为1.00元。故本次修正后的“起步转债”转股价格不低于2.47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将“起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55元/股向下修正为2.60元/股。
调整后的“起步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9日起生效。“起步转债”自2023年9月18日停止转股,2023年9月19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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