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3-11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拟与相关融资机构签订协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荣盛张家口宣化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化新城”)与张家口农商行宣化支行拟继续合作业务20,000万元,由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25,6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72个月。
2、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荣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材料”)与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路支行(以下简称“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 拟继续合作业务21,496万元,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同时,公司聊城分公司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3、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河万利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万利通”)与廊坊银行股份和平路支行拟继续合作业务38,989万元,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同时,公司子公司德州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国科(齐河)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2个月。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宣化新城
1、被担保人:宣化新城;
2、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2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大北街北门口路东2号;
4、法定代表人:苏云红;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土地整理开发、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产业发展服务、规划设计、企业管理咨询、环境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旅游服务、住宿、餐饮服务、仓储服务、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货物运输、家具制造、批发零售建材、新能源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宣化新城100%股权;
8、信用情况:宣化新城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二:河北材料
1、被担保人:河北材料;
2、成立日期:2016 年06月12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开发区夏安公路南侧平安大街九号;
4、法定代表人:贾美珍;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5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河北材料100%股权;
8、信用情况:河北材料信用状况良好。
8、财务情况:
(三)被担保人三:香河万利通
1、被担保人:香河万利通;
2、成立日期:2009年05月27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开发区夏安公路南侧平安大街九号;
4、法定代表人:周建林;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2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联网应用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门窗销售;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香河万利通100%股权;
8、信用情况:香河万利通信用状况良好。
8、财务情况: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因宣化新城向张家口农商行宣化支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张家口农商行宣化支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张家口农商行宣化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宣化新城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债券人实现债券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二)因河北材料向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抵押担保协议方:公司聊城分公司与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河北材料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聊城分公司与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签订《抵押合同》为河北材料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3、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债权人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
(三)因香河万利通向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抵押担保协议方:德州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科(齐河)投资有限公司与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香河万利通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德州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科(齐河)投资有限公司与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签订《抵押合同》为香河万利通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3、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债权人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计划范围内。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宣化新城、河北材料、香河万利通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拥有控制权,能够掌握上述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述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宣化新城、河北材料、香河万利通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50.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4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6.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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