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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3-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8日通过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15:0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其中:以通讯方式表决4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01 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公司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5.0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在回购实施期间,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回购数量不低于1,20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400,000股(含本数),回购股份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0.61%(含)且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0.71%(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数量上限测算,预计回购金额约为13,300.00万元,按回购数量下限测算,预计回购金额约为11,400.00万元;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回购资金总额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4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300.00万元(含),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7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据等;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定了《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方案、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禁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5、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32,000股,总股本变更为19,606.0485万股。现已完成回购注销业务,公司拟办理注册资本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3-075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8日通过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16:0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勇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且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32,000股,总股本变更为19,606.0485万股。现已完成回购注销业务,公司拟办理注册资本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3-076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0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09月2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09月25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王红艳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第1-3 项议案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详细内容见2023年9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9月19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证券部。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杨、吴瑜

  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指定传真:0731-85592847

  指定邮箱:yjpzzqb@yanjinpuzi.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

  邮政邮编:410005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19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7”,投票简称为“盐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3-077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00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拟回购数量:不低于1,200,000股,不超过1,400,000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3、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4、拟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5、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对象名下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公司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变化不大,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00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及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

  3、 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数量不低于1,20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400,000股(含本数),回购股份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0.61%(含)且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0.71%(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数量上限测算,预计回购金额约为13,300.00万元,按回购数量下限测算,预计回购金额约为11,400.00万元;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回购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数量回购下限1,200,000股测算。

  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2、按照本次回购数量回购上限1,400,000股测算。

  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公司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255,160.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4,144.55万元,流动资产108,562.54万元。按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13,3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的5.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71%,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12.25%。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及公司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2023年9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 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为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对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能够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4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3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5.00 元/股。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存在因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股权激励名下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3-078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独立董事王红艳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红艳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Yankershop Food Co., Ltd

  (3)设立日期:2005年8月4日

  (4)注册地址: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

  (5)股票上市时间:2017年2月8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盐津铺子

  (8)股票代码:002847

  (9)法定代表人:张学武

  (10)董事会秘书:张杨

  (11)公司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

  (12)邮政编码:410005

  (13)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14)电子信箱:yjpzzqb@yanjinpuzi.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5)。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红艳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红艳女士,1967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法学教授,注册律师,1989年8月至1994年6月,历任邵阳市郊区雨溪桥乡人民政府司法助理、长沙市第五制鞋厂法律顾问、长沙水泵厂法律顾问、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6月至今,历任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沙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为长沙理工大学法学系教授、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同时担任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泰州亿腾景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上市公司2020年4月至今),深圳市东正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上市公司2022年4月至今)。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3年9月2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征集时间:2023年9月26日-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可直达公司前台)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张杨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

  邮政编码:410005

  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红艳

  2023年9月19日

  附件: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红艳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议下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结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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