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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22号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言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69,00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00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9,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0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姚轶丹、郭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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