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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3年9月15日上午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刘磅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刘昂、沈冰、陈以增、孔祥云、王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贷款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与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合资设立了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泽湖达实”),因业务需要,洪泽湖达实于2019年9月10日与银行签订了《洪泽湖医养融合体项目人民币[1100000000]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0111000013-2019(洪泽)字00128号)(以下简称“原银团贷款合同”)。

  截至目前,该医院建设任务已完成且已实现搬迁运营,项目贷款余额人民币81,791万元。现综合考虑三年疫情影响,基于原银团贷款合同,洪泽湖达实拟与银行签署补充协议,对还款方式进行调整。自2023年9月20日开始,由原约定的按季还本付息方式,调整为前5个还款期,洪泽湖达实仅需归还贷款利息,无需归还本金,上述本金调整到剩余16期平均归还,最后一期还款日维持2028年9月20日不变。

  调整后贷款利率仍按原银团贷款合同规定执行,贷款的担保责任仍按原银团担保合同的约定执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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