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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001,1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001,1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1号)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104,510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钭正良、钭江浩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述锁定期安排,除公司实际控制人钭正良、钭江浩之外的其他发行认购对象合计持有的34,103,410股限售股已于2022年9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且上市流通;实际控制人钭正良、钭江浩合计持有的11,001,100股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87,057,380股增加至332,161,89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98,228,5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3,933,380股。自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一)2022年6 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同意确定以2022年6月8日作为预留授予日,以7.36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17.59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332,161,890股变更为332,337,84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98,404,46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3,933,380股。

  (二)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1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5,950股,上述股票于2022年8月4日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为332,337,84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97,928,5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4,409,330股。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对象中,除公司实际控制人钭正良、钭江浩之外的其他发行认购对象合计持有的34,103,410股限售股已于2022年9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且上市流通,上述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为332,337,84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3,825,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8,512,740股。

  (四)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9名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或退休,预留授予部分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87,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发生职务变更,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8,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共计96,4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32,337,840变更为332,241,44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3,728,7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8,512,740股。

  (五)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35名,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条件的共11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条件的共24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1,075股,上述股票于2023年7月27日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为332,241,44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3,197,62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9,043,815股。

  (六)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3,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33,1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32,241,440股变更为332,208,34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3,164,52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9,043,815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钭正良、钭江浩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其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华旺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旺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001,1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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