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2023-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权转让事项概述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大股东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或“出让方”)于2023年8月18日分别与公司股东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隆华泽”或 “受让方一”)、青岛源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嘉医疗”或“受让方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永新华瑞拟将持有的公司9,72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7.98%)转让给汇隆华泽。永新华瑞将持有公司剩余15,045,9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2.36%)转让给源嘉医疗。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汇隆华泽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519,46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99%;源嘉医疗持有公司股份15,045,9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2.36%,永新华瑞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1)。
二、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
2023年9月18日,公司收到汇隆华泽发来的《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关于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受让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汇隆华泽受让永新华瑞股权事项已取得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同意汇隆华泽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有关规定,依法推进确定受让价格,受让永新华瑞持有天目药业9,72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7.98%)。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汇隆华泽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519,46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29.99%,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股权转让的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传票及应诉通知书(【2023】浙0109民初12871号),公司存在涉嫌违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嫌违规担保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或者未对其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作出纠正的,应当在控制权变更前主动消除损害,未能消除损害的应当作出消除全部损害的相关安排。目前,永新华瑞等相关方正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消除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影响。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须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为准。
2、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完成本次交易后,永新华瑞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改选工作。
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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