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2023-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28日(星期四)至10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iutong@chengda.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0月13日16:00-17: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 尚书志先生
董事、总裁 葛 郁先生
独立董事 余鹏翼先生
财务总监 朱 昊先生
董事会秘书 李 珩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28日(星期四)至10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iutong@chengda.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通
电话:0411-82512618
邮箱:liutong@chengda.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2023-060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钢铁”)。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成大钢铁向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向成大钢铁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5亿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向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保证函》,为成大钢铁向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亿元。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向成大钢铁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5亿元(含本次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大钢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张奎刚,注册地为大连市保税区市场大厦315B,主营业务为国内外贸易。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大钢铁资产总额为149,780.20万元,负债总额为80,903.48万元,净资产为68,876.7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586,706.30万元,净利润为3,584.4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最高额度限制:人民币贰亿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范围:除依法另行确定的债务外,客户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因不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而产生的目前或将来到期应付(包括加速到期)银行的任何及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依照授信合同和本保证函应向银行支付的本金、利息、罚息、费用、银行为实现与授信额度相关的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任何成本和开支(如有)。
保证期间: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两年;如果担保债务履行期限晚于债务确定期间届满的,则尚未届满的担保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最后到期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1,9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的4.5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5,3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的4.36%;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6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的0.2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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