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于2022年回购的剩余股份数6,360,441股进行注销,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述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6,360,441股,从而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6,360,44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广丰工业大道1号
2、申报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1月3日9:00-17:00
3、联系人:肖亮满、刘晚秋
4、联系电话:0760-88555306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8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除以下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
其中:交易系统:2023年9月19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23年9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区大洋电机广丰厂区技术中心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鲁楚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71,102,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82,641,577股的40.7574%。(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392,429,33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9,787,759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本数为2,382,641,577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91,146,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82,641,577股的37.401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79,956,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82,641,577股的3.3558%。
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3年9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邀请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95,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689%;反对22,727,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912%;弃权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4,395,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689%;反对22,727,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912%;弃权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972,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342%;反对23,149,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260%;弃权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3,972,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342%;反对23,149,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260%;弃权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95,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689%;反对22,730,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946%;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4,395,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689%;反对22,730,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946%;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9,758,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6%;反对49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弃权8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330,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43%;反对4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5%;弃权85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2%。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7,411,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9%;反对7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弃权2,93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9,983,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386%;反对7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1%;弃权2,933,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9,754,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2%;反对45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弃权88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326,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15%;反对4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88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7%。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9,622,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6%;反对62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85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四、备查文件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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