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约定,在履行适当审批程序后,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管进行了一笔债券质押式正回购交易。此次交易的实际对手方为本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此次交易依据市场基准利率、资金面情况及本基金资金需求量等因素确定,现将本基金交易要素公告如下:
本次交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询价过程合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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