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9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于2023年9月21日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单一类别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本基金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hina-green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1000-501。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1日
格林泓盈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醒的事项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1日
格林泓盈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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