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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8.22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9月21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6,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37,082,200.00元,公司股本由人民币236,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37,082,200.00元。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因股权激励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范围内,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事宜。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阳大为新材料”)与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桂阳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项目入园合同书》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及安排,董事会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桂阳大为新材料增资,增资后,桂阳大为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变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为股份”)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8.22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9月2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日出具编号为大华验字[2023]000541号的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3年8月3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暨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大为股份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6,000,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236,000,000.00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14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918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8月30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082,2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237,082,200.00元。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6,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37,082,200.00元,公司股本由人民币236,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37,082,200.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因此,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公司注册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3年6月,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为股份”)全资子公司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阳大为新材料”)与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桂阳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项目入园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助力推进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项目的建设进程。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桂阳全资子公司签署项目入园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根据上述《项目入园合同书》等的相关约定及安排,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桂阳大为新材料进行增资,增资后,桂阳大为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变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二)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桂阳大为新材料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1MAC6BX012F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四)住所: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黄沙坪街道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园企业服务中心大楼

  (五)法定代表人:何强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七)成立日期:2023年2月2日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股权结构:

  增资前,桂阳大为新材料的股权结构:

  

  增资后,桂阳大为新材料的股权结构将变为:

  

  注:本次增资不会使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十)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桂阳大为新材料于2023年2月成立,尚未开展业务,故无相关报告期数据。

  (十一)桂阳大为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的背景及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背景及目的

  2022年12月28日,公司与桂阳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开启了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项目。2023年6月,桂阳大为新材料与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桂阳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项目入园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开启了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建设。

  2023年6月,桂阳大为新材料取得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项目备案证明》;2023年9月,桂阳大为新材料取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批复》。

  桂阳大为新材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桂阳大为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项目的建设主体;公司本次对桂阳大为新材料增资,是根据桂阳大为新材料与相关方签署的《项目入园合同书》等的相关约定及安排,推进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桂阳大为新材料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增资后,桂阳大为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变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且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仍存在市场竞争风险、运营管理风险、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积极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以推动此项投资的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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