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9月26日起暂停接受本基金C类份额通过直销机构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2、在暂停本基金C类份额通过直销机构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C类份额通过直销机构的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3、关于恢复本基金C类份额通过直销机构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2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国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富国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及《富国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因增加E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3年9月26日起正式生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安排
1、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份额代码为019596。增加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E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形成A类、C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现有的A类、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2、E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率
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率
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
3、E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与现有的A类、C类基金份额相同。
4、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以本公司或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为因增加E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将据此相应修改,并将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
附件:富国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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