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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单位:万元)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8月2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预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绿原糖业、冠农番茄、天沣物产、天泽粮牧以及控股子公司天番食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76亿元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23年7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7)

  (二)2023年8月担保进展情况

  

  上述担保期限均为: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天番食品、天沣物产、新疆番茄基本情况详见2023年7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天番食品提供担保的协议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30005463)、(合同编号:66100120230005047)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为天沣物产提供担保的协议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WB220000010202300821BZ01)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三)为新疆番茄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30005033)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301000019-2023年焉耆(保)字0001号)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提供的担保。公司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7月18日披露的临2023—057号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8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83,801.48万元,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孙)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子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余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44%。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 报备文件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30005463)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30005047)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WB220000010202300821BZ01)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30005033)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301000019-2023年焉耆(保)字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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