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3-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格之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之格数码”)提供新增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珠海纳思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信息技术”)提供新增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之补充协议》,公司向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转授信给全资子公司格之格数码和纳思达信息技术使用,并为上述授信额度转授信项下所发生的敞口部分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华兴银行深圳分行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从具体授信合同生效日起至该具体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两年,本次全资子公司格之格数码和纳思达信息技术合计获授的敞口额度(敞口额度指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剔除有保证金、存款、国债类等现金类担保的贷款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94.96亿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4.9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6.09%;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8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06%。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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